1.劳务费、业务费如需调剂,由项目负责人根据科研活动的实际需要自行调整,填写《预算调剂申请表》并签字后直接到财务处办理调整手续。
2.设备费预算总额如需调剂,由项目负责人根据科研活动的实际需要自行调整。设备费调增且调增预算需要购买单件或批量总价50 万元(含50 万元)以上设备,需进行专家论证,并报科研管理部门和实验室设备处审批。
3.项目间接费用预算总额不得调增,如需调减用于直接费用的,报科研管理部门审批后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