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南开大学科研诚信和学术不端负面问题及行为清单-手机版亚博

【公告】南开大学科研诚信和学术不端负面问题及行为清单
发布时间: 2024-12-31 浏览次数: 10

为落实《南开大学新时代学术诚信与学风建设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南党发〔202372号)要求,完善我校科研诚信管理工作体系,细化科研诚信和学术不端负面问题及行为清单,引导广大师生强化学术创新活动的基本规范,现明确我校科研诚信和学术不端负面问题及行为清单参照科技部等二十二部门印发的《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规定认定,具体如下:

(一)抄袭剽窃、侵占他人研究成果或项目申请书;

(二)编造研究过程、伪造研究成果,买卖实验研究数据,伪造、篡改实验研究数据、图表、结论、检测报告或用户使用报告等;

(三)买卖、代写、代投论文或项目申报验收材料等,虚构同行评议专家及评议意见;

(四)以故意提供虚假信息等弄虚作假的方式或采取请托、贿赂、利益交换等不正当手段获得科研活动审批,获取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科研经费、奖励、荣誉、职务职称等;

(五)以弄虚作假方式获得科技伦理审查批准,或伪造、篡改科技伦理审查批准文件等;

(六)无实质学术贡献署名等违反论文、奖励、专利等署名规范的行为;

(七)重复发表,引用与论文内容无关的文献,要求作者非必要地引用特定文献等违反学术出版规范的行为;

(八)其他科研失信行为。

提醒所有科研人员,认真对照负面清单内容,引以为戒,恪守学术规范,坚决防范相关科研诚信和学术不端负面问题及行为的出现,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生态。

 

 

 

                             科学技术研究部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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