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积极配合南开大学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规划以及“4211卓越南开行动计划”,进一步推动我校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事业发展,根据《南开大学科学研究奖励评选办法(试行)》(南党发〔2019〕92号)(附件1),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度南开大学科学研究奖励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及评选条件
南开大学科学研究奖获得者须是我校在职科研人员或退休人员,应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学术道德良好;且作为评选条件的科研成果第一完成单位须是南开大学。
1.重大成就奖:授予不超过2人。
重大成就奖授予为学校的科研事业做出重大贡献的科研工作者,其在专业领域内具有很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取得国际领先的高水平创新性研究成果,产生重大学术贡献或社会经济效益
2.杰出贡献奖:授予不超过10人。
杰出贡献奖授予为学校的科研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科研工作者,其在专业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取得国际领先水平的高水平创新性研究成果,产生较大学术贡献或社会经济效益
3.青年创新奖:授予不超过10人。
青年创新奖授予自然科学研究工作者年龄在40周岁以下,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者年龄在45周岁以下,在科学研究工作中取得创新性成果,具有发展潜力的青年科研工作者
具体评选条件请见附件1:《南开大学科学研究奖励评选办法(试行)》(南党发〔2019〕92号)
二、评选程序
1. 各二级单位认真学习宣传《南开大学科学研究奖励评选办法(试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控标准,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讨论后择优推荐,各单位原则上每类奖项最多推荐1名,如每类有多推荐者,需经讨论后在汇总表上进行排序。
2. 各二级单位学术委员会提名各奖项候选人,候选人填写《南开大学科学研究奖提名书》(附件2)。各单位需对候选人有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核,认真填写提名表中的推荐意见;还需填写《南开大学科学研究奖提名汇总表》(附件3),连同候选人标志性成果、佐证材料分文理科分别提交至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部与科学技术研究部。
3. 南开大学科学研究奖评定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通过审议推荐材料对候选人的科研水平、科研成果、成果转化等进行评定,确定拟获奖名单,并将拟获奖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4. 公示无异议的获奖名单提交学校批准。
三、报送材料
(一)附件2:《南开大学科学研究奖提名书》(一式三份)
(二)佐证材料一份
(三)附件3:《南开大学科学研究奖提名汇总表》(一式一份)
注:提名书与提名汇总表均需加盖二级单位公章。
文理科各相关单位请于12月26日前将相关提名纸质材料分别报送至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部与科学技术研究部,上述材料电子版请发送至相对应的文理科联系人邮箱。
1.文科各相关单位纸质材料报送
报送地点:津南校区综合业务西楼308
联系人、联系电话:宫立杰 23503554/13672060382
电子邮箱:gonglijie@nankai.edu.cn
2.理科各相关单位材料报送地点:
报送地点:津南校区综合业务西楼404
联系人、联系电话:张玮光 85358852/18902066921
电子邮箱:kjcg@nankai.edu.cn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部 科学技术研究部
2019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