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现收到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开展天津市2019—2021年度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推报工作的通知,请有意申报者务必于4月27日17:00前根据申报奖励类型提交材料(具体通知要求可见附件五,所有材料均一式两份),学校将统一汇总提交至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经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初审后,推荐申报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丰收奖包括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农业技术推广贡献奖和农业技术推广合作奖三个奖项。具体材料要求如下:
(一)成果奖
申报成果奖须提供材料包括:
1.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申报书(附件1);
2.工作总结;
3.成果验收报告或评价(鉴定)报告或其他能证明成果水平和质量的材料;
4.县级以上农业农村或统计行政主管部门成果应用证明(项目实施区域3个县以上的,至少3个县提供证明;3个县以下的,每县提供证明);
5.合同书或计划任务书或实施方案。
(二)贡献奖
申报贡献奖须提供材料包括:
1.农业技术推广贡献奖申报书(附件2);
2.相关应用证明;
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合作奖
申报合作奖须提供材料包括:
1.农业技术推广合作奖申报书(附件3);
2.工作总结;
3.合作证明;
4.相关应用证明;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丰收奖申报材料形式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补正。
更多申报详情请见附件五。
联系地址:津南业务西楼404
联系人:孙嘉欣
联系电话:85358852 18522213699
附件: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附件四:
附件五:
附件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