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申报】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手机版亚博

【奖励申报】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3-29 浏览次数: 1609

各单位:

现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2]12号),相关奖励申报工作已启动,结合我校实际工作情况,具体通知如下:


一、提名要求

(一)提名方式

1. 单位提名

中央部委所属高等学校的各类研究成果,由学校直接提名

2. 专家或组织提名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以3人联合提名1项所熟悉专业的研究成果或1名青年科学奖人选;一流建设高校校长、教育部科技委各学部、中国科协管辖的有关学会(中国数学会、中国物理学会、中国力学会、中国化学会、中国地质学会、中国机械工程学会、中国化工学会、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中国材料研究学会、中国动力工程学会、中国电子学会、中国通信学会、中国自动化学会、中国农学会、中华医学会)可提名1名青年科学奖人选。

专用项目是指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除专用项目外的其他项目均为通用项目。提名专用项目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保密资格,专用项目只接受单位提名,不接受专家提名。

(二)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办法》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是国内高校。

2.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1912月31日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912月31日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5.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2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6.专用项目的相关内容应当在提名前已定密,并需提供相应的定密文件。


二、提名程序

(一)提名号发放

1. 单位提名项目的提名号和校验码由所在学校发放

2. 专家或组织提名前,请详看教育部通知正文。

(二)提名书填写

提名书是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按照《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附件1)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

通用项目于4月15日后,学校科研部发放的提名号和校验码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jybkjgl.moe.edu.cn/kjpj在线填写、提交;专用项目参照提名书模板(可从管理信息系统下载)、按照保密规定填写和提名。专用项目需按要求于2022415日前至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进行成果登记。

(三)提名公示

通用项目按照《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要求通过网络或书面进行公示并上传公示情况,专用项目按保密规定通过内部渠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并以书面形式报送公示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我校相关工作时间安排

(一)申报情况统计:202246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和推选本单位优秀成果进行申报,请务必于46日前将各单位拟推荐通用项目汇总表附件2)反馈至zhangweig@nankai.edu.cn;专用项目请于46日前直接联系军民融合办公室报名。后期我们将对申报项目发放填报系统用户名和密码,并进行重点跟踪服务。

(二)初步形式审查时间20225月10日前

请于5月10日前将从系统中导出的提名书和附件材料电子版发送zhangweig@nankai.edu.cn, 科研部将辅助项目进行初步形式审查。

(三)公示材料提交时间20225月13日前

根据通知要求:被提名项目(人选)需要在所有完成单位和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请申报项目于5月13日前将公示主要内容发送至zhangweig@nankai.edu.cn邮箱,科研部将统一进行公示。

项目的其他完成单位和完成人所在单位公示通过后向我校提交公示证明,项目组留存备查。

(五)系统填报截止时间2022520日前

(六)纸质提名材料报送时间2022527日前

通用项目纸质提名书 2 套(含 1 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专用项目纸质提名书 10 套(含 1 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如有回避要求,回避专家申请表 1 份(附件 6,选填)。

 

通用项目联系人:张玮光

  话:18902066921

  箱:zhangweig@nankai.edu.cn

 

专用项目联系人:张勃

  话:13612076314

  箱:zhangbo2010@nankai.edu.cn


 通知原文:

 

 

 

 

 


 

科研部

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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