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省政府令第388号)、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等的规定,现开始对我单位作为参与单位或完成人工作单位的拟提名的省科学技术奖励成果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2年2月24日-2022年3月2日。
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以来电或来信方式反映。凡匿名异议、超出期限异议的,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张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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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科研部
2022年2月24日